樂樂文學網 > 大明末年:朕崇禎皇帝朱由檢 > 第412章 古代吃肉價格
  而有一個叫陳增的稅監被舉報,其下屬貪污白銀40萬兩。下屬都貪40萬兩,陳增本人自然貪得更多。下屬被處死之后,陳增害怕牽連自己,竟然嚇得病死了。

  萬歷皇帝得知,立即下旨,派人搜查陳增的財產,趕緊送到宮里。

  如此巨額地從各地搜刮,自然引起了民眾極大的不滿,各地民變紛起。

  在湖北負責征稅的太監名陳奉,此人為了征稅,無所不用其極。在荊州,數千人上街游行;在沙市,被商民驅逐;在黃州,又遭驅逐,陳奉惱怒之下,上書萬歷告狀,萬歷撤了一批地方官的官職為其撐腰。

  陳奉又差人去追一筆橫財——李林甫妻子的墓中珍寶,未能得償所愿,其竟然下令遍挖境內古墓尋寶。此等行為,自然會被彈劾,萬歷不作表態,實際上是默認陳奉的行為。

  而有武昌官員馮應京力數陳奉九大罪,萬歷派錦衣衛將其捉拿。此舉引起了民眾的極大不滿,他們包圍了稅監,打傷錦衣衛,將陳奉手下六人丟入江中。

  而此時各地反抗此起彼伏,云南抓住稅監楊榮,直接處死,萬歷得知,數日不食。臨清的馬堂巧取豪奪,與民眾發生矛盾,有衙役40多人直接被民眾打死。

  當時,很多官員都請求萬歷停止征收開礦和征稅,都未得到允許。

  內閣輔臣沈鯉想到了一個法子,他說,開礦其實百姓只是第二受害者,最大受害者是萬歷。

  萬歷一聽,忙讓人問原因。

  沈鯉說:

  今國家把名山大川鑿破,靈氣發泄盡了,將來圣躬豈不受虧?

  萬歷常住深宮,身體也一直不太好,這句話對他的促動很大。

  壓力之下,萬歷終于做出了讓步,在萬歷三十年,下旨停止開礦,把開礦的太監召回了北京,并逐步停止了征稅。

  那么,萬里知不知道自己的做法有問題呢?

  萬歷三十年二月,萬歷突然患病,急召首輔沈一貫。

  萬歷帝說:您把太子輔佐為賢君。原來設礦監收礦稅實在是不得已而為之,因為大殿還沒有完工。現在可以停下來,派出去的太監都召回吧。

  他說完這番話,沈一貫趕緊出去擬旨。

  大臣們得到這個命令,如獲至寶。當晚,閣臣、九卿都在朝房值班,加班商議、安排。

  第二天,萬歷皇帝又緩過來了,睜開眼睛第一件事就是叫太監趕緊找沈一貫,把那個諭旨追回來。

  大臣們堅決不肯,說天子無戲言,既然說了,我們就下發。

  此時,來追繳圣諭的太監一撥接著一撥,前后來了20多個太監。

  沈一貫不給,太監們全部在地上磕頭,鮮血橫飛,沈一貫只得把圣旨交回去。

  其實太監也不是都贊成皇帝收回命令,司禮太監田義就據理力爭,萬歷皇帝拔出刀來要殺了他。但是田義仍舊堅持己見,毫不退縮。

  后來田義見到沈一貫,一口唾沫吐過來,說:“相公稍持之,礦稅撤矣,何怯也!”就是說:您要是再稍稍堅持一下,礦稅就撤了,為何如此膽小怕事啊!

  沈一貫雖貴為首輔,也只得忍氣吞聲。

  因為萬歷皇帝的不作為。

  古代人吃不起肉,將軍才能穿盔甲,老百姓都不識字。

  說到吃肉,不需要那么多換算和推測,有現成的史料。

  敦煌漢簡中有一份軍隊采購肉的賬單,1斤肉的價格是9文錢。[1]

  懸泉置漢簡中的驛站采購肉的賬單,1斤肉的價格是6文錢。[2]

  肩水金關漢簡中的關卡采購肉的賬單,1金肉的價格是6.5文錢。[3]

  甲渠侯官遺址中,有一份經濟糾紛的法律文書,里面提及到的魚價是10.6文錢1條。[4]

  居延漢簡中還有份賬單,買了兩個豬腰子,一個腰子10文錢。[5]

  由于以上簡牘,主要以軍隊、驛站、官府的采購價為主,價格或不全面,所以我們再列舉當時市場上的批發價。

  《九章算術.方程》中記載,漢朝的羊,一頭的價格約為500-600文錢,小羊150-200文錢。[6]

  敦煌漢簡記載,有人拿了兩頭羊出去賣,價格是290文錢一頭。[7]

  非羊肉的產區,羊的價格可達900-1000文錢一頭。[8]

  漢朝一頭豬的價格,大約是800文錢左右。

  肉狗的價格,大約是100至500文之間。

  雞的價格大概在30-150文之間——浮動較大。

  綜上,漢代的豬肉價格,做到10文錢左右的價格,是比較合理的。

  魚的價格,做到10文錢左右一條,是比較合理的額。

  若是各種下水、內臟,價格也不算太高。

  那么漢朝人的收入怎么樣呢?

  我們先說軍人的待遇。

  漢朝的軍人,一個月的口糧配給是3石3斗3升,合大石2石。

  漢朝的軍人家屬由國家供養,供養標準如下:

  15歲以上男性,每月小石3石,合大石1石8斗;

  15歲以上女性和7-14歲男性,每月小石2石1斗6升;

  7-14歲女性和6歲以下男性,每月小石1石1斗6升,合大石1石。

  6歲以下女性,每月小石1石1斗6升,合大石7斗。

  軍人的肉是由國家配給和補貼的,這里不具備普遍性。

  我們可由漢朝軍隊的軍屬配給,得出漢朝一個5口之家的口糧,最多也不過一年80大石。

  由于居延漢簡中記錄的這個口糧標準,是以粟為單位,按照漢朝的粟價格,1大石的價格取80文錢計算,5口之家一年的口糧標準達6400文錢。

  鹽的開銷,每年大約四五百文錢,算500文吧。

  漢朝戶均農田為60大畝,畝產3大石,則1年的糧食收入是14400文錢。

  6900文錢的飲食支出,恩格爾系數接近49%。

  注意,漢朝的口糧標準,不是說真讓你去吃幾石大米,那會撐死的——古代糧食是硬通貨,你是可以拿糧食換錢去買副食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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