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樂文學網 > 大盛賢商 > 第535章 陪審互掐
  吳慶良一聽就知道,主審官今日是要直入主題了,他拱了拱手說道:“回大人,下官只是認這件事,而不是認罪。”

  袁康微微一愣,方才開口:“好,既然你不認罪,那就帶苦主。”

  然后李掌柜和曾阿牛兩人就被帶了上來。

  頭一次見這么大的官,場面還這么大,曾阿牛心中也是有些慌張的,不過他還是謹記呂岳的交代,朝上面和一側的太子殿下拱了拱手:“見過三位大人,見過太子殿下。”

  袁康微微點頭:“適才所講卷宗,其中內容可有出入啊?”

  曾阿牛點頭道:“回大人,并無出入。”

  “所以你狀告何人?”

  “小人一告方奉山,仗勢欺人,派家丁當街毆打我岳父大人,二告干余縣知縣吳慶良,與方奉山勾結,無故緝拿我與岳父。”

  袁康略微抬了抬眼,看著一旁趴在地上裝死狗的方奉山:“方奉山,你可認罪?”

  方奉山原本還是趴著哭唧唧的,聞言趕緊爬起來一點,跪伏在地:“青天大老爺,冤枉啊,我的確是派家丁打了李文全,可也是事出有因。”

  “說。”

  “那當初小人曾與李文全結親,將他的女兒許配與我,聘禮他都收了,再過幾日便要過門,可是這個曾阿牛一來,就要悔婚,不瞞青天大老爺,小人在干余縣也算是一介鄉紳,考取過秀才,這種事情落在我頭上,簡直是奇恥大辱,于是我一時沖動,就讓家丁動了手,不過大人,我認罰,賠錢賠禮都行,求青天大老爺為小民做主啊。”

  說到最后一句的時候方奉山又擺出那副可憐樣,看得袁康直搖頭。

  不過人家都認罪了,而且認罪態度也不錯,畢竟只是一場小事,那李文全畢竟也沒傷筋動骨的,賠錢賠禮足夠了。

  按說這等小事,甚至就連縣衙都懶得審,雙方協商一下就完事了,這屁大點事,還搞到應天府來,還要三司會審,真不知道皇上是怎么想的。

  “那曾阿牛狀告你勾結官府,無故緝拿他翁婿二人,是否屬實啊?”

  “青天大老爺,小人冤枉啊,是那曾阿牛自己說的,他干的可是殺人的活計,小人受驚下,就報了官,然后同吳縣臺一道前去抓捕二人,我哪知道他是胡吹大氣。”

  袁康又看向了吳慶良:“吳慶良,你呢?”

  “下官自認處置并無不妥,有人當街斗毆,并口稱自己殺過人,并且有人報官,于是下官前往緝拿,合情合規。”

  “嗯。”袁康點了點頭,繼續看著卷宗,忽而說道:“那你為何在對方表明身份之后,卻依然強行抓捕?”

  “回大人,此事自然不可只聽一面之詞,不論那曾阿牛是不是匪徒,下官欲將其帶回縣衙審問,也是合情合理。”

  袁康陷入了沉默,這件案子比昨天那兩件案子還要無聊,這吳知縣所言毫無破綻,你說你是匪徒,我就把你帶回去審問一番,完全沒毛病啊。

  兩位陪審此時也是強打精神,他們一時間也沒弄明白,這么點小事,楊軒為何要鬧得這么大。

  尤其是皇上,竟然還陪著楊軒一塊兒鬧。

  身為三法司的主官,竟然來會審這么一樁雞毛蒜皮的小案子,傳出去都要叫人笑掉大牙了。

  而旁聽的太子殿下,顯然也沒有領會楊軒的意圖,但他始終在尋找案件中的破綻,想要找到為楊軒說話的點。

  可是壓根就沒有啊。

  袁康又將案卷從頭到尾看了一遍,然后才問道:“曾阿牛,這吳慶良所為并無不妥,你口稱殺過人,以致方奉山和吳慶良誤會,拿你問話也是合乎朝廷規矩的。”

  他的話語已經十分客氣了,這要是換個地方,換個審案的官員,估計都想要給曾阿牛定一個誣告的罪名了,畢竟他可是民告官。

  不過曾阿牛卻拱了拱手:“大人容稟,這方奉山和吳慶良兩人狼狽為奸干余縣人盡皆知,時常做一些坑害百姓之事,昨日的案子便是佐證,那方奉山娶親不成惱羞成怒,當街毆打我岳父,當初他給的只是一百兩聘禮,在我岳父表示愿意退還聘禮的時候,卻叫囂要退就退一千兩,此舉實為敲詐,后來小人將方奉山及其家丁打退,方奉山便誣告小人為匪徒,勾結那縣令吳慶良來抓捕我翁婿二人,若不是小人有武藝在身,當場被抓的話,這會兒估計已經在干余縣牢獄之中,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了。”

  袁康聽完,與兩位陪審分別對視了一眼,這種事說起來也很平常,把你抓起來,關進牢獄里炮制,可是相當實用的手段。

  不過這事既然沒成,那就沒有證據,況且那李文全在牢獄中也沒受什么罪。

  “方奉山令家丁毆打你岳父之事,方奉山已經認罪,愿意賠禮賠錢,而你所言的抓捕入獄,并未發生,也無證據,所以這樁案子并不成立。”

  曾阿牛又道:“稟大人,小人在阿日陶勒的三寶安保公司任職,職務是精英小隊隊長,換算成軍中制度,那便等同于百戶,小人在表明身份之后,這吳知縣依然強行抓捕,并且親自出手,不知算不算是以下犯上。”

  當曾阿牛說出以下犯上這四個字的時候,仿佛有一股看不見的清風拂過,堂上的主審,兩位陪審,以及太子殿下,瞬間就精神了起來。

  整了半天,原來戲肉在這里啊。

  說完內陪審的督查院左都御史宋恒,當即接茬道:“這就不一樣了,百戶為六品,知縣只不過是七品,七品的知縣緝拿六品的百戶,自然算是以下犯上了,況且這還互不統屬,吳慶良身為干余縣知縣,哪來的權利緝拿身為百戶的曾阿牛呢?”

  而另一個陪審刑部尚書詹于修立即反駁:“宋大人此言差矣,就算這曾阿牛是百戶,可是那吳慶良事先并不知情,所謂不知者不罪,何況別說是他了,就連你我二人,怕是也不清楚,這什么精英小隊隊長,就等同于百戶了。”

  “詹大人,這以下犯上就是以下犯上,豈能因一句不知者不罪就帶過了?這要是詹大人未著官服,走在大街上被一捕頭無故緝拿,回頭是不是也可以說是因為不知道詹大人的身份,便可以脫罪了?”

  堂下的原告被告都還沒怎么樣,這上頭的兩位陪審倒是互掐起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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