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樂文學網 > 諜海王牌 > 第1414章 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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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莊曉曼點了點頭道:“明白,之前的需要嗎?”

  范克勤道:“最近的來一份就好。”

  “明白。”莊曉曼又答了一句,轉身出了門,沒一會復又走了進來,將一個文件袋交給了范克勤道:“處座,這是上一批選入前的名單。里面有一部分人已經進入訓練基地了,有標注的。”

  “嗯。”范克勤道:“我知道了,你忙去吧。”

  等莊曉曼出去后,范克勤將里面人員的名單拿了出來。首先粗粗的看了一遍,一共是七十三個。其中六十二個已經進入了訓練基地。剩下的則是沒有被選中。”

  范克勤主要看的,就是沒有被選中的十一個人。其實,只要被看中并進入安全局培訓名單的,可以說各項素質已經是達標了的。不過被刷下去的人,也都有各種各樣的原因,其中家庭成分就是重要的一項。比如說家里就老哥一個的,并不保險。

  當然,不是說對方肯定有問題,這個年頭家里親戚全死光了的,真的不能說是少數,戰爭年代嘛。可舉個例子,比如說:一個人家里就剩老哥一個了。另一個人則是雙親健在,并且就在本地。你說那個更加保險?肯定是后者,一查就能查明白。

  還有的,就是家里面有親戚或者是朋友,有漢奸嫌疑的。比如說你某個遠方表親,在偽政府里做事。和一個身家清白的人,讓安全局選擇。那也同樣會選擇身家清白的那個。但不是說,你有親戚在給偽政府做事,你也同樣就是有問題的。不是這個意思。只是為什么不選擇選那個更加清楚明了的呢?

  當然,其中還有比較復雜一些的。比如說,一個人家里雙親在本地生活。但是有一些親友也確實在偽政府里做事。你要說他也有問題吧,那幾乎是不可能的,畢竟雙親在本地。甚至是還有老婆孩子也在本地的。甚至能夠證明那個在偽政府里的親戚,基本不可能聯系過你。

  畢竟你就是一個剛剛畢業的學生。早就不來往了。這種人其實也是比較靠得住的。你不是能說人家八竿子遠的一個親戚有漢奸嫌疑,但這個人也一樣有問題。甚至是那個看似漢奸的親戚沒準是被逼的,有重大的策反成功率呢。如果是這樣,指不定對方可能還會立上大功呢。對不對?

  但話說回來,安全局在有更好的選擇,如:身家完全清白的人做選擇的時候,那不好意思,你也只能被淘汰了。

  范克勤現在找的,主要就是后面這幾種人。即:本身沒什么問題。但安全局在調查了對方的身家后,選擇了更加保險的人,淘汰掉的那種。

  范克勤將剩下的名單,以及附在一起的檔案資料詳細的看了一遍,最后他相中了一個人。這個人叫盧石。今年三十一歲,別看歲數不大,但卻是個老刑偵了。倒不是說范克勤上一輩子也是刑偵出身就看中了對方。而是說,他要的先期的一個重要的秘密聯絡官,最好有反偵察的能力。

  而這個盧石,十六歲就在上海的中區巡捕房供職,之后本想一直在那干下去,但是二十五歲那一年,他的父親得了一場大病,跑遍了上海所有的大醫院都沒治好。但盧石還是個大孝子,就把父親帶往英國看病,結果他父親可能是天命該著,船只剛剛靠岸,還沒登上倫敦的土地呢,就一命嗚呼了。

  在外國,人生地不熟的盧石,也不能說把自己父親再運回去啊。人不就臭了嗎。只能找人,花錢將父親火化了。

  但是歐美那個地方,崇尚的是死后埋入教堂或者是家族的墓地當中。結果盧石只能把本來治病的錢,開始找人,尋找能夠讓父親風光一些的火葬場火化。

  但是畢竟人生地不熟啊。人家要多少錢,他也沒辦法啊。要不怎么說,君子可以欺之以方呢。盧石本身就是個大孝子,這一點反而成為了他的弱點。

  英瓜蘭人什么德行啊?資本主義,海盜國家啊!!自身的利益是最重要的,我管你呢,我只要得到了好處,榨干你就行。良心是個什么東西?是以光是一個火化的費用,那就讓他捉襟見肘了。

  結果他父親確實是比較風光,還弄了一個牧師,甚至是還有一個小型的追悼會。但盧石連回去的船票都買不起了。好在他有一股子韌勁,開始都不要錢,只要給點吃喝就可以給火葬場打工。并且開始學習英文。

  就是這樣,在三個月后盧石在火葬場打工的時候碰見了一個客戶,這個人也是參加朋友的追悼會的,當時對方的馬車突然壞掉了,盧石幫了他一把。這個人呢也算是隨和,就在葬禮上跟盧石聊的還算是投機。

  這時候盧石悶頭學英文,已經能夠簡單的進行對話了。沒辦法,環境在哪擺著呢,你不學都不行。結果這一聊,才知道對方是個在倫敦挺有名氣的私家偵探。盧石就跟他說自己曾經當過十年的警察,其中五年是巡警,另外幾年則是在刑事組工作。能不能給對方工作。并且表示自己要的酬勞并不多。

  這個私家偵探可能是真的比較紳士,畢竟盧石幫過他。是以就答應了盧石,讓他來自己的事務所,給自己當個助理。但事務所有的雜活盧石也一樣要負責。

  盧石自然答應,他現在在倫敦本地活著雖然已經不成問題了,但中國人。講究的是落葉歸根,因此他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能夠稍微賺點錢,最終能夠攢出一張船票回去就好。

  如此,一連大半年,盧石就在私家偵探所上班。結果這一干,還真干的不錯。畢竟是老刑偵了,實踐經驗根本就不缺。私家偵探所,哪怕是很有名氣的,一年到頭你不可能每天都有案子接吧?但是他原先是在上海中區,任何刑事案子都歸中區警局的刑事組管。每天都能接好幾個案子。是以誰的經驗,或者說是實踐能力更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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