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樂文學網 > 臨高啟明 > 第一百七十七節 法學俱樂部
    第一百七十七節  法學俱樂部

    清單上還有馬千矚撰寫的一些處理意見。分派戰利品給誰這不是馬甲的事情,他要干的是確認哪些戰利品可以歸屬穿越集團所有,哪些則不能屬于,同時給出法律的依據來。

    “季安,你覺得馬督公的這部分處理意見怎么樣?”馬甲把文件遞給季安。上面羅列的將貨物還給還活著的貨主;貨物遭到損失的貨主可以根據其損失狀況酌情發給路費盤纏之類的處理意見。

    “不錯啊,考慮了保護受害人的權益。”

    “的確不錯,不過他這個做法,是一種恩賜,而不是法律。”馬甲侃侃而談。

    “啥?”季安大惑不解,馬督公的處理意見應該說照顧方方面面都很到位了,已經和過去“砸爛一切”的論調不大相同,怎么得了這么個評語?

    “嗯,恩賜,利用手中的行政權力進行的恩賜。”

    季安說:“明白了。一件難事靠得是法院判決就辦下來是依法辦事,如果是領導批條子,打電話發指示才辦成,就是行政權力的恩賜。是這個意思吧。”

    “沒錯,為什么大家喜歡有事找媒體?上了媒體,容易引起輿論關注,輿論一關注,領導也就跟著關注了。說白了就是法律缺少權威。”

    行政威權大于法律的局面自古以來一直延續至今,現代時空雖然在形式上有了司法系統,但是國人并不把它看作是獨立的,還是看作政府行政體系的一部分。所以才會鬧出“上訪”這個產物來。也可以說上訪制度本身就是對法律體系的否定。

    馬甲批判了五分鐘這種行政司法不分家的局面之后,總結了一句:“從今天開始,瓊州海峽上無秩序、無法律狀態即將得到徹底的改變!”

    季安連連點頭稱是,心里卻一直犯嘀咕,雖然自己當上海關的正職是指日可待的事情,不過這海關啥時候才能有業務呢。真是蕭條啊。

    馬甲對季安的感受一點體會不到,立馬投入到處理這次海盜事件中去了。他首先聯系了司法所的人馬也就是所謂的“法學俱樂部”的一票人。

    在機構改革中,凡是法學出身,又沒什么具體技能的穿越眾,被統一丟到一個司法所的編制里。這個司法所其實一點不管司法事務,具體說起來,它比較類似專門養人用的某種“研究所”,然而實際上這里是不養閑人――上班就是看報紙喝茶,再寫幾篇論文之類的美事是在穿越集團里是不存在的。所謂的司法所其實就是給這批人確定個“單位”便于管理。里面的人時常會被各個部門征發。比如董時住也就是很自然的事情了。

    招待員大媽端來了滿滿一盤子的格瓦斯杯子,氣泡在大號陶瓷馬克杯上咝咝的冒著。馬甲又要了些下酒的小零食。

    一眾人邊喝邊聊。

    馬甲說:“這次海事法院的成立,可以算是我們俱樂部的一次重大進展,”

    大伙一起點頭。

    “甚至可以說是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安熙補充道。


    話的確不錯,從大局上說是“推進了法制化進程”,從小利益說是擴大了法學俱樂部的活動能量。執委會能夠通過這個決議,和法學俱樂部游說幾位顧問、準顧問也有一定的關系。雖然他們基本是權位不高的二級干部,但是因為交往的圈子屬于領導層面,多少能在言語中施加影響。

    馬甲開始通報會議情況。

    “海關的關長職務,暫時我還兼任著,不過執委會大約很快就會提拔季安當關長,他對海關的實際業務比我熟悉的多,不過我們還是是一塊辦公。”

    安熙馬上建議:“把季安聘請來當顧問吧,海關未來的權力和資源也是很大的。”

    “這個看起來就太功利了。”有人反對,“季安不是學法學專業的。”

    “不要局限于學歷么――”

    “我也不贊成現階段俱樂部的‘吃相’就這么難看。”馬甲的想:吸收季安到俱樂部當然很容易――他不會不同意的。但是這樣一來,俱樂部的“純學術”的聲譽就會大受打擊。

    現在他們唯有這個“純學術”的牌子最值錢,不能輕易就把牌子鬧貶值了。

    安熙見大家反對,也就沒有繼續堅持。

    “就這次執委會開會的情況來看,督公的態度很曖昧――海事法院權限上的事情,我原來以為他會反對,沒想到他居然沒反對。”

    “這還真是出乎意料。本來海事法院的裁決權,應該對他的計委沖擊最大吧。”

    “是的。不過我想通了。其實對他來說也沒什么。物資的最后分配權還是在計委。不過到海事法院履行個法律手續而已。”

    馬甲接著說:“主要的執委里,鄔徳非常贊成推進法制化――獨孤求婚雖然只是二級干部,但是他是馬督公的班底,他也明確表達了支持法制化。所以形勢對我們相當的有利。”

    “文總沒表態?”

    “文總沒表態,但是他肯定不會反對。”

    接著他又傳達了“以海事法院為試點,逐步推進法制化進程”的會議精神。這塊香噴噴的大餅讓在座的人眼睛發亮起來。盤算著自己所學的專業方向是哪一塊,是不是有機會很快補上一個體面的職位。民法和經濟法專業的的興奮程度要高于其他專業方向的。

    “……所以這次處理的五桅船海盜的案件,還要大家一起出力啊。”馬甲趁熱打鐵,趕緊忽悠群眾。

    倒不是他懶惰,這事靠他一個人辦的確有點為難。他一天到晚鼓吹的依法治國,問題是這個法還根本不存在。就算是抄書也得修改一些條文才能符合本時空的現實狀況。畢竟20世紀和17世紀的差別太大了。

    這樁案子又是海事法院第一次接手案件,一定要迅速準確的辦下來。說起來這案子的案情還相當的復雜。根據馬千矚移交過來的物資點驗清單;海軍和政保總署移交過來的審問記錄、船上的各種文件等等資料,馬甲知道這艘船上僅僅貨物狀況就有:船主自己的貨物,搭船客商的貨物,還有委托運輸的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