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樂文學網 > 職場逍遙 > 第440章 龍山鐵礦
  林建忠接到電話后,非常重視,派親信——縣刑警大隊大隊長曹家旺趕往育種基地。

  網絡時代,一旦有人將此事發到網上,再跟風炒作,很容易上頭條。

  因為這具備了上頭條的所有元素。

  如果網絡熱度太大,肯定要處理一些人,林建忠作為公安局長,負有領導責任。

  就像安全生產,不出事還好,如果出了大事,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哪怕平時工作做得不錯,相關責任人也要受到處理。

  從某種意義上說,林建忠對此事高度重視,也是對自己的前途負責。

  王可韞發來消息:哥,現在是什么情況?

  李恨水撥通了王可韞電話,三言兩語說了情況。

  王可韞喜極而泣,不相信這是真的。

  雖然王可欣在地下空間過得很不好,但怎么說,還活著。

  活著比什么都重要。

  李恨水讓王可韞等人在育種基地大門口等候曹家旺。

  大約一個小時后,曹家旺帶領十多名同事感到現場。

  本來就位置偏僻,加上曹家旺派人封鎖現場,無關人等一律不許靠近,這最大限度減少網絡發酵風險。

  浩哥大名叫黎浩,育種基地正式職工,三十多歲,由于相貌平平,工作又不是太好,一直沒找到對象。

  他在網上看到地窖藏人的新聞后,也照葫蘆畫瓢,花了近一年時間,在自己的住處,挖掘了一個地下空間。

  然后,物色女孩。

  女孩要么是爬山落單,要么是獨自一人走黑路。

  不包括王可欣在內,他一共劫持了三個女孩。

  其中一個女孩,由于性格剛烈,被他殘忍打死。

  他打死那個女孩,也是殺雞儆猴,嚇唬其他女孩。

  王可欣竟然也參與了對那女孩的毆打,雖然不是主犯,但也是從犯。

  兩個女孩被解救了出來。

  重見天日的她們,不僅講述了悲慘遭遇,還指證黎浩和王可欣殘忍打死了另外一個女孩。

  陽光下的罪惡,讓人觸目驚心。

  王可欣和兩個女孩被送往醫院檢查身體。

  王可欣由于涉嫌故意傷害罪,已經被警方監控。

  下一步,她肯定要判刑。

  考慮到她是從犯,以及有被迫因素,刑期不會太長。

  但黎浩百分百要吃槍子。

  王可韞剛見到姐姐,卻又面臨分離,可憐巴巴向李恨水求援:“哥,能不能疏通關系,讓姐姐從輕處罰?畢竟,她也是受害者。”

  李恨水心硬如鐵:“可韞,你姐逍遙法外,對得起那個死去的無辜女孩?那女孩也是父母親生的,白發人送黑發人的痛苦,悲痛欲絕啊!就讓你姐接受法律公正的審判吧!”

  王可韞愣了愣,說:“姐姐坐牢,比姐姐慘死,結果要好得多。這個結局,已經是最好的結局。但我始終不明白,姐姐是怎么到了黎浩那個魔鬼手里。”

  “你姐沒和你說經過?”

  “沒有,她情緒波動很大,一會兒哭,一會兒笑,不愿意多說話。最可悲的是,她多次念叨黎浩,看得出來,她對黎浩產生了依戀之情,斯德哥爾摩綜合征太明顯了。”

  “不要急,等警方審訊黎浩后,你姐就算不說,我們也會知道她是怎么被黎浩囚禁的。”

  “其實,知不知道事發經過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希望姐姐忘記那段不堪回首的經歷,好好改造,重新做人。”

  李恨水沉默不語。

  他現在能做的,就是動用和林建忠的私人關系,讓王可欣在看病期間,王可韞可以陪她。

  王可欣不同于另外兩個女孩。

  那兩個女孩,是純粹的受害者。

  而王可欣,既是受害者,又是加害者。

  張瀚元打來電話:“李書記,今天周末,有點私事在外地。剛剛接到報告,龍山鐵礦發生嚴重透水事故,二十多名礦工被困。趙博的電話打不通,請你迅速趕往龍山鐵礦,組織救援工作。”

  李恨水不悅道:“張書記,我又不分管安全生產,組織救援工作怎么落到我頭上?”

  “李書記,人命關天,不要糾結于有沒有職責。我們每個人的職責,都有一句兜底條款: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何況,你是縣安委會副主任,組織救援工作是你的權力,也是你的義務。”

  李恨水無話可說,只得硬著頭皮答應了。

  的確人命關天。

  縣里剛剛調整了縣安委會成員。

  縣安委會全名是縣安全生產委員會,主任是縣長趙博,常務副主任是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副主任有十幾個,其中就包括李恨水。

  成員有四十多人,都是縣直單位的主要負責人。

  張瀚元讓李恨水去組織救援,按理說,也不算錯。

  但鐵礦透水可不是小事,如果有重大人員傷亡,他要承擔救援不力的責任。

  張瀚元說在外地,多半是借口,不想去趟渾水而已。

  當然,如果真的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趙博的責任無疑是最大的,因為他是安委會主任。

  但張瀚元也難辭其咎,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

  如果張瀚元沒有責任,趙博有責任,以張瀚元的尿性,估計盼望鐵礦出大事,趁機將和他作對的趙博趕下臺。

  正因為張瀚元也有責任,所以,他和趙博一樣,都不愿意鐵礦出事。

  因為安全生產出問題摘掉烏紗帽,甚至鋃鐺入獄的官員,太多太多。

  李恨水驅車前往龍山鎮。

  對于龍山鐵礦的了解,只知道羅林是龍山鐵礦的股東之一。

  羅林是縣人大常委會主任羅春陽的兒子,正是由于他欺騙、玩弄李芳芳的感情,才導致李芳芳在酒吧酗酒,后來死亡。

  李恨水剛趕到龍山鎮,張瀚元和趙博都相繼都給他打電話,大意無外乎有兩條,一是全力組織救援,二是嚴格知悉范圍。

  李恨水知道,嚴格知悉范圍,是為下一步可能的瞞報死亡人數做準備。

  礦難瞞報死亡人數,是很多地方的通行做法,不是云河縣的獨創。

  發生重大人員傷亡,如果如實報告,鐵礦要停業整頓,影響企業利益,縣領導要被處理,輕則處分,重則坐牢,代價太大。

  李恨水了解了透水事故經過。

  井下進行爆破作業時,工作面出現裂隙,在老空水壓力作用下出現滲流,滲水流入爆堆,發生潰壩式透水。

  李恨水見到了羅林。羅林長得還行,但油頭粉面,一看就不是正經人。

  羅林是龍山鐵礦的常務副總,三十多歲,有名的鉆石王老五。

  龍山鐵礦是民營企業,老板是外地人。

  考慮到羅林的特殊身份,老板聘請他為常務副總,并給他股份,讓他全權負責鐵礦生產經營。

  龍山鐵礦井下礦工大都是外地人。

  發生零星礦難,比如個把人死亡,鐵礦通行的做法,就是瞞報,賠償遇難者家屬一筆錢了事。

  但這次,有二十多個礦工被困,而且,有幾個還是本地人,羅林害怕出大事,才向縣里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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