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樂文學網 > 重生之不負韶華 > 082:我是第一個被拒稿的主角?
  陳麗不知道發生了事,聞櫻和王爽的關系能那么好,才讓王總盡心盡力幫聞櫻父母買房。

  最近不僅是聞櫻早出晚歸,丈夫鄧尚偉也是如此,鄧尚偉回家時陳麗都睡著了,好像應酬陡然比以前多了幾倍。

  聞櫻在忙什么,陳麗知道。

  鄧尚偉在忙什么,陳麗不清楚。

  陳麗隱隱約約覺得,有什么事是聞櫻和鄧尚偉都知道的,而她卻不知道,這讓陳麗感到不安。

  陳麗這問題讓聞櫻心跳變快。

  難道是小姨已經察覺到什么嗎?

  姨父到底什么時候和小姨坦白啊!

  之前讓自己給他半個月時間證實和潘莉沒發生過關系,一眨眼,半個月時間也快到了。

  聞櫻答應了鄧尚偉,這件事要由鄧尚偉親自告訴陳麗,眼下陳麗已經起了疑心,聞櫻不得不拋出個秘密來穩住陳麗。

  聞櫻說了長灘湖的事故,只說是發生了意外落水,她參與了搶救王爽:

  “可能就因為這個事,王叔叔想著要感謝下我吧。小姨,對不起,是我讓姨父別告訴你,我怕你知道了,我爸媽就知道了,然后——”

  然后就會有狂風驟雨。

  以陳茹的邏輯,所有意外都是能人為避免的,如果聞櫻專心在家學習,不惦記著出去玩,意外就不會發生在聞櫻身上……陳茹的邏輯一向如此自成一脈。

  陳麗看著聞櫻表情忐忑,心下一軟。

  陳麗能理解聞櫻回家不敢說這件事心情,就因為陳茹和聞東榮對聞櫻嚴厲,陳麗總想對聞櫻多縱容幾分。

  但這么大一件事,聞櫻瞞著她,鄧尚偉也沒告訴她,陳麗是真的生氣。

  縱容聞櫻一次,沒出什么大事,次次都縱容聞櫻,以后聞櫻真的出了什么事,自己如何向姐姐、姐夫交待?

  聞櫻暑假住在陳麗家里,陳麗是長輩,對聞櫻有監護權!

  “小姨,是我錯了,我下次不敢了。”

  聞櫻認錯,陳麗并沒有順著臺階下,“你大了,有了自己的主見,我為你感覺高興,但你要是覺得自己長大了,就什么事都不用告訴家人,我對你也很失望。”

  說完這句話,陳麗就起身回房去了,留聞櫻一個人坐在沙發上反省。

  過了一會兒,鄧幺妹偷偷出來,給聞櫻倒了一杯水:“聞櫻,你把陳姐惹生氣啦?”

  聞櫻點頭,“我做錯了一些事,不怪小姨會生氣。”

  聞櫻在反思自己。

  聞櫻重生后,因為心理年齡和陳麗、鄧尚偉如今的實際年齡差不多,潛意識里,她是在用同齡人的姿態和陳麗、鄧尚偉相處。

  聞櫻想保護陳麗不受傷害的想法,不僅是對陳麗的愛護,探究更深層的原因,是她覺得陳麗“無能”——雖然同樣是30歲出頭,陳麗早早回歸了家庭相夫教子,聞櫻卻在大城市闖蕩,擁有了自己的事業,而且聞櫻是經過了十幾年的時間鋪墊,重生回來才有勇氣處理姨父鄧尚偉“出軌”的事,陳麗沒有心理準備,又深愛鄧尚偉,知道了必然深受打擊,上輩子的事會重演!

  將小姨庇護在羽翼下,不讓小姨知道發生了什么,不讓小姨和姨父鄧尚偉一起面對家庭危機,這次解決了于文豪和潘莉,下次會不會又冒出個王莉、張莉……而且,這輩子的情況,明明和上輩子大不一樣,聞櫻想了想,用手機給鄧尚偉發了條消息:

  “姨父,你準備好坦白了嗎?”

  過了十幾分鐘,鄧尚偉才回復她:“再給我兩天時間,只要兩天,我會向你證明,我和潘莉真的沒有關系,也會把事情從頭到尾講給你小姨聽。”

  多的時間都等了,兩天有什么不能等的。

  聞櫻又簡單說了今天在售樓部發生的事,鄧尚偉說這就是王總的“報答”,聞櫻可以坦然收下。

  如果聞櫻硬要還回去,王總大概會再給她份量更重的謝禮。

  “這樣就可以了,如果你感謝王總,以后等你有能力時再回報一二,現在你自己還沒獨立,你傾力回報都未必是人家王總想要的。”

  鄧尚偉說的有道理,聞櫻認可這個說法,最后她才給鄧尚偉發消息說因為王總這么重的謝禮送上,陳麗今晚問她,她就說了長灘湖救王爽的事。

  “小姨很生氣,不僅生我的氣,還生你的,姨父你保重!”

  “……”

  鄧尚偉無語凝噎。

  說一個謊話,就要用無數的謊話去圓。長灘湖的事不是鄧尚偉不想告訴陳麗,只說了長灘湖,就要說于文豪父子,必然牽扯出潘莉——唉,兩天后,等聞櫻相信了他沒有犯錯誤,站在他這邊了,他就把事情向老婆全盤說出吧。

  真不知道那些做間諜的人是咋個調節心理壓力的!

  聞櫻給了鄧尚偉一個暴擊,睡之前打開電腦查看了一下郵箱,馬上自己又遭遇了暴擊:《花火》和《愛格》兩本雜志都把她拒稿了!

  聞櫻有點迷茫。

  那些重生文可不是這樣寫的啊。

  如果主角重生異界想當作家,必然是沒有《西游記》和《紅樓夢》等四大名著,沒有金庸、古龍等武俠大家的平行世界,主角隨便搬出一本書,就震驚文壇一書封神。

  聞櫻每次看到這種情節時都在想,主角是怎么一字不漏復制出這些書,別說她的道德不允許她“抄襲”,就算她想抄,也只記得住情節記不住遣詞用句啊!

  而且拒稿這種事,怎么可能發生在重生文主角身上?

  聞櫻就被拒稿了。

  她一直覺得自己文筆不錯,上輩子是沒有機會,才與文學夢失之交臂。

  這輩子她多出了十幾年的閱歷,投稿之前還研究了十幾本青春雜志的風格,怎么會被拒稿?!

  聞櫻仔細去看兩本雜志發給她的拒稿郵件,《花火》說她的小說與雜志需求不一致,感謝她來稿,希望下次有機會合作。

  《愛格》的編輯倒是多說了幾句,大意是聞櫻的文字功底不錯,故事也有水準,但故事里的情感不夠動人,寫悲傷時不夠纏綿悱惻,寫歡樂情節時沒有時下年輕人喜歡的幽默感——翻譯下就是聞櫻揣著一顆老阿姨的心,寫虐不夠虐,寫歡樂情節,又與學生群體脫節,用編輯的話來說,她有點強行裝嫩。

  編輯覺得她是個好苗子,鼓勵她繼續創作,最好是能在故事里帶入能打動人心的真情實感。

  ——啥?

  ——嫌她寫文干巴巴沒看點,鼓勵她去早個戀?!

  這封郵件要是被她媽陳茹女士看見,聞櫻被打斷腿是肯定的,《愛格》的這個編輯也危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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